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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设计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通知
日期:2016-03-29 点击量:12425

辽住建〔2016〕31号

 

各市,绥中、昌图县建委:

    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在工程设计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工程建设项目要在工程设计中落实海绵城市的设计理念,因地制宜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海绵化措施。提倡工程设计文件增加海绵城市设计专篇,阐述落实海绵城市设计理念采用的具体措施。

    二、在设计城市绿地、公园以及建筑和小区的绿化景观时,推行采用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人工湿地、植草沟等做法;在设计城市广场和大型建筑周边公共空间时,要控制硬覆盖面积,推行采用透水铺装或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在设计新建、改建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停车场时,推行采用透水铺装和可下渗结构;在设计道路绿化带时,推行采用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做法。采用上述做法时,既要因地制宜,还要充分考虑北方寒冷地区低温、冻胀、使用融雪剂等因素对海绵化设施及植物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及维护管理办法。

    在设计单体建筑和住宅小区时,要合理利用雨水资源,科学设计排水路线,满足城市排水管网对建筑和小区的排水控制要求。住宅小区的雨水收集后,尽量流经小区绿地、水系后再排入城市排水管网。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要配套建设雨水综合收集利用设施,或在建筑内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错峰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缓解降雨后城市排水管网的瞬间排水压力。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要将工程设计是否落实海绵城市设计理念,是否满足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指标标准作为重要的审查内容。

    四、省厅将组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设计专家委员会,为全省海绵城市设计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各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要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作为工程设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举办相关知识培训,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并组织编制符合本地区特点和实际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设计和标准图。各勘察设计企业要积极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和设计,支持本企业的技术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和课题研究,提高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能力。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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